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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 《滁州市教体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71 滁州教育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

《滁州市教体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滁州市教体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滁州市教体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体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5月18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视频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滁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规范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教育宣传。各地各校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普及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安全知识,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引导师生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切实防止因使用不当、防范不到位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同时,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演练,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升师生应对消防突发事故的逃生自救能力。

(二)加强排查整治。各地各校要组织清理办公场所、校园及教职员工集中居住区域建筑物的共用走道、楼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进一步排查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列入定期排查整治内容。

(三)加强规范管理。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划定区域存放,充电设施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安排人员定时巡查,及时纠正错误行为。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从2018年6月至2018年底,分两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8年6月初)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二)全面整治。(2018年6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地各校组织单位个人自查,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管理和充电设施等,及时整改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有效开展治理工作。市教育体育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张言平副局长任组长。各地各校要相应成立工作组织,强化整治工作。

(二)严格督导检查。各地各校要加强本地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的区域要加强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责任事故。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市教育体育局将适时开展督查。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整治信息通报机制,有效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