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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进未成年人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73 教育网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工作培训会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根据市文明办《关于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滁文明办〔2018〕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考核标准,全力做好迎接中央文明办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 各县(市、区)要成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有专门的工作场地(具体参照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相关标准),可以设在青少年活动中心或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学校,并于8月13日前完成挂牌。

  2. 心理辅导站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心理教师队伍和心理志愿者队伍,能够满足当地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的要求,有工作开展记录。

  3. 心理辅导站工作正常开展,设立有心理热线,接受网络咨询和面询,有工作记录和台账。定期面向当地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团体辅导活动、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以及心理讲座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

  4. 各地各校要围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和心理素质训练活动,塑造未成年人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的作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和专业心理志愿者深入学校、社区广泛开展巡讲,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宣传和知识普及。利用校外活动场所和乡村学校少年宫,组织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组织中小学校举办心理健康活动课、心理主题班会,编排校园心理剧,举办心理健康周(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二、工作要求

  1. 各县(市、区)心理辅导站点至少举办2期面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至少举办6场面向家长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每次活动要有图文资料或者新闻媒体、相关网站报道资料。活动开展完成后,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整理报送每次培训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图片名中包含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图片中有会标)。活动资料按照年度计划安排进行整理,完成时间节点安排至9月中旬。

  2. 请各县(市、区)教体局组织开展一次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工作专题调研,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一份2000-3000字的高质量调研报告。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县(市、区)教体局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培训和活动计划安排(见附件)于7月27日上午下班前报市教体局。

  2. 请各县(市、区)教体局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文件(PDF格式)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调研报告于8月13日上午下班前报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