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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组织 全市八年级学生到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82 滁州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继续利用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为全市八年级学生开展五日综合实践活动,让广大学生更好地磨练意志,锻炼身体,掌握本领,实现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现就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实践课程设置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的规定,实践基地开设了六大类课程,即素质拓展课、国防教育课、生存训练课、自然探索课、通用技术课、成长教育课。素质拓展课包括投石机搭建、信任背摔、雷池取水、生死电网、盲人方阵、有轨电车等拓展训练课程;国防教育课包括军姿、队列训练、国防教育知识讲座、重走长征路、野战对攻、军事越障等课程;生存训练课包括定向运动、攀岩崖降、徒步穿越、户外绳结、红十字急救、绳梯逃生、野外追踪、野外露营、野炊课等课程;自然探索课包括自然探索、农作物认知、农田耕作、标本制作、绿化环保实践、农耕馆参观等课程;通用技术课包括木工制作、五金操作、电脑拆装、布艺作坊、面点制作、沙雕艺术、自行车维修、家政管理等课程;成长教育课包括生活技能培养、自主管理委员会选举、法制教育、交通教育、禁毒教育。

实践基地开展的综合实践五日营将以上六大类课程融入其中,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排定不同的课程表。

二、综合实践活动档期安排

实践基地综合实践活动一期为五日,每期可同时容纳1200名学生,原则上周一至周五开展,如遇法定节假日,可略作调整。

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实践基地将安排市直学校、琅琊区、南谯区、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天长市、明光市的八年级学生进行综合实践活动。市青少年科技文化活动中心负责档期排定与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三、综合实践活动相关费用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全市八年级学生到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通知》(滁政办传〔2017〕103号)的要求,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费用原则上由当地政府统一购买服务。每名学生五日的综合实践活动费用为350元/生,其中学生自付食宿费150元,各地政府补贴200元。同时,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不用交纳食宿费, 350元费用均由各地政府补贴,带队老师食宿费按照200元/人标准由各地学校上交基地,同时,带队老师按出差给予相应补助。政府补贴从各县、市、区教育经费中支出。各县、市、区应在每学期培训前统一将补贴按预计培训人数拨付基地,基地根据实际培训人数多退少补。

附件:2018—2019学年度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培训计划表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