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滁州市学校体育联赛(比赛)规程的通知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初 地点:明光市
二、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小手球特色学校男、女冠军队。
三、参赛组别
竞赛设小学男子甲组、女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乙组。
说明:乙组必须报名参赛甲组方可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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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组运动员必须是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乙组运动员必须是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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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被命名的小手球特色学校的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参赛运动员必须服装统一。
3. 比赛时必须携带本人所在居住地的正式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没有身份证的运动员一律不予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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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学习努力、遵守纪律,且经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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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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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会期间将对队员进行资格审查,违反参赛规定的队员和参赛队,一经核实,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赛风赛纪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参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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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可报男女各一支队伍参赛,甲组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男、女运动员各12名,乙组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女运动员各8名,比赛甲组上场人数7人,乙组为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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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到见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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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教体艺〔2015〕3号)规定,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比赛,应当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书面反馈意见。书面反馈意见由参赛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核验并保存。
六、竞赛办法
-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儿童手球竞赛规则及中国手协关于全国手球比赛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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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分组采用抽签决定。
(2)第二阶段采用小组前二名进行交叉比赛决出一至四名,各组3-4名决出五至八名。
第一阶段比赛,若双方打成平局,直接按规定进行七米球决出胜负。第二阶段交叉赛和同名次赛的比赛为平局时,则进行一个决胜期的比赛;若决胜期后仍为平局,按规定进行掷七米球决出胜负。一个决胜期的比赛时间为两个5分钟,中间不休息双方交换场地。
- 名次确定办法:
(1)胜一场得2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者取消全部积分。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计算名次:
A、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有关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有关队相互间比赛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如果积分仍然相等,则积分相同的队采取用特别程序掷七米球决胜的方法排出小组名次。
- 比赛的时间:
男、女甲组2×15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
男、女乙组2×1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
- 比赛服装:
各队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深、浅各一套,球门员的服装颜色与双方场上队员服装颜色应有区别)。队长袖标自备。
- 比赛用球使用中国手球协会指定的“STAR”1号手球。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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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组分别录取前六名(一二名为一等奖、三四名为二等奖,五六名为三等奖),并颁发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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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一二三等奖教练员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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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一二三等奖运动员颁发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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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设立“明日之星”、“最佳射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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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优秀裁判员奖。
八、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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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返路费和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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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赛队编内人员食宿由大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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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滁州市第九届中学生手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初 地点:明光市
二、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初中生手球男、女队。
三、竞赛项目
竞赛设男子组和女子组。
四、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学校的正式在校在读学生。
3.比赛时必须携带本人所在居住地的正式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没有身份证的运动员一律不予参赛。
4.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学习努力、遵守纪律,且经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5.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参赛办法
-
各县市区可报男女各一支队伍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男、女运动员各12名。参赛运动员必须服装统一。
-
报名、报到见补充通知。
-
根据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教体艺〔2015〕3号)规定,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比赛,应当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书面反馈意见。书面反馈意见由参赛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核验并保存。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手球竞赛规则及中国手协关于全国手球比赛的相关规定。
2.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分两个小组,采用抽签决定。(2)第二阶段采用小组前二名进行交叉比赛决出一至四名,各组3-4名决出五至八名。
第一阶段比赛,若双方打成平局,直接按规定进行七米球决出胜负。第二阶段交叉赛和同名次赛的比赛为平局时,则进行一个决胜期的比赛;若决胜期后仍为平局,按规定进行掷七米球决出胜负。一个决胜期的比赛时间为两个5分钟,中间不休息双方交换场地。
3.名次确定办法:
(1)胜一场得2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者取消全部积分。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计算名次:
A、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有关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有关队相互间比赛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如果积分仍然相等,则积分相同的队采取用特别程序掷七米球决胜的方法排出小组名次。
4.每场比赛的时间:
比赛时间2×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5.比赛服装:
各队应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深、浅各一套,球门员的服装颜色与双方场上队员服装颜色应有明显区别)。上衣前后应有清晰实心的号码,队长袖标自备。
6.指定用球:“STAR”牌手球,全部比赛使用2号手球。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
男、女组分别录取前六名(一二名为一等奖、三四名为二等奖,五六名为三等奖),并颁发奖杯。
-
获一二三等奖教练员颁发荣誉证书。
-
获一二三等奖运动员颁发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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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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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优秀裁判员奖。
八、费用
1.往返路费和交通费用自理。
2.各参赛队编内人员食宿由大会提供。
3.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滁州市首届小学生篮球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6月,地点:凤阳县
二、参赛单位
以滁州市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组队参加(也可以一所冠军队学校集中本市、县、区及市直优秀运动员参赛)。
三、竞赛组别:
竞赛设男子组和女子组。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
-
运动员必须是本县(市、区)及市直所属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比赛时必须携带本人所在居住地的正式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没有身份证的运动员一律不予参赛。
-
队员资格审查、申诉程序和处理办法:
(1)赛会期间将对队员进行资格审查,违反参赛规定的队员和参赛队,一经核实,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赛风赛纪保证金不予退还。
(2)对参赛队员资格有异议,需向资格审查组提交《申诉书》,同时需交纳申诉费500元。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
- 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才能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由参赛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比赛期间和往返赛区的途中),没有办理的,一切责任由队员所在参赛单位负责。
五、参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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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设男、女组。各男、女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员12人,其中年龄为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参赛队必须报满12名队员,每缺一人将从总分中扣除1分;不足10名队员,不得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服装统一。
-
报名报到见补充通知。
-
根据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教体艺〔2015〕3号)规定,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比赛,应当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书面反馈意见。书面反馈意见由参赛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核验并保存。
六、竞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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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小篮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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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队以上(含八队)分组单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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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执行以下特殊规定:
(1)四节比赛必须是全场人盯人防守,如违反规定,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则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
(2)第一、二、节每节上场队员为两套阵容(5上5下)第三、四节可调整重新组合;防守方式不限;
(3)比赛时间为毛时,暂停、换人、罚篮停表,第4节最后2分钟为净时;
(4)除以上特殊规定外,其它均按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执行。
(5)比赛用球:使用5号篮球。
(6)篮架选用:篮圈离地高度2.75米。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
男、女组分别录取前六名(一二名为一等奖、三四名为二等奖,五六名为三等奖),并颁发奖杯。
-
获一二三等奖教练员颁发荣誉证书。
-
获一二三等奖运动员颁发奖状。
-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4名。
-
设优秀裁判员4名。
八、经费
各参赛队编内人员食宿由大会提供,往返差旅等费用自理。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滁州市首届小学生篮球联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男、女队):
领 队: 教 练:
序号
姓名
号码
出生
年月
身 份 证 号 码
学 籍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备注:领队教练员请注明性别。
联系人: 电话:
参赛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滁州市第九届中学生篮球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6月,地点:凤阳县
二、参赛单位
以滁州市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组队参加(也可以一所冠军队学校集中本市、县、区及市直优秀运动员参赛)。
三、竞赛组别:
竞赛设男子组和女子组。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
-
运动员必须是本县(市、区)及市直所属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比赛时必须携带本人所在居住地的正式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没有身份证的运动员一律不予参赛。
-
队员资格审查、申诉程序和处理办法:
(1)赛会期间将对队员进行资格审查,违反参赛规定的队员和参赛队,一经核实,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赛风赛纪保证金不予退还。
(2)对参赛队员资格有异议,需向资格审查组提交《申诉书》,同时需交纳申诉费500元。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
(3)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才能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由参赛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比赛期间和往返赛区的途中),没有办理的,一切责任由队员所在参赛单位负责。
五、参赛办法
-
比赛设男、女组。各男、女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员12人,其中年龄为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参赛队必须报满12名队员,每缺一人将从总分中扣除1分;不足10名队员,不得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服装统一。
-
报名、报到见补充通知。
-
根据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教体艺〔2015〕3号)规定,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比赛,应当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书面反馈意见。书面反馈意见由参赛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核验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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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赛队至赛区报到时须缴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如无违纪现象,在赛后全额退还保证金)。
六、竞赛办法
-
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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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队以上(含八队)分组单循环,分组按照 “2018年滁州市中学生篮球锦标赛”名次为序。
-
比赛执行以下特殊规定:
(1)第一、二两节必须是全场人盯人防守,如违反规定,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则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
(2)第一、二、节每节上场队员为两套阵容(5上5下)第三、四节不限;防守方式不限;
(3)两个3分后第三个3分按4分计算;
(4)比赛时间为毛时,暂停、换人、罚篮停表,第4节最后2分钟为净时;
(5)除以上特殊规定外,其它均按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执行。
- 比赛用球:男子使用7号篮球,女子使用6号篮球。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
男、女组分别录取前六名(一二名为一等奖、三四名为二等奖,五六名为三等奖),并颁发奖杯。
-
获一二三等奖教练员颁发荣誉证书。
-
获一二三等奖运动员颁发奖状。
-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4名。
-
设优秀裁判员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