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职学校毕业生数据库报送及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7〕25 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9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数据库报送及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范围
凡列入安徽省、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和发改部门正式下达的中职招生计划的在滁院校,由安徽省教育厅或滁州市教育体育局集中录取并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验印,学校颁发。
二、准备材料
1. 学校本届毕业生入学时的《录取新生名册》(原件)。毕业生名单请按照招生录取新生名册的顺序填报,毕业生的基本信息,以当年的录取新生登记表为准。
2. 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毕业证使用)。
3. 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书核发记录表(见附件)。
4. 加盖学校公章毕业生登记表(安徽省中职毕业生数据管理系统中生成)。
5. 毕业生数据库(由安徽省中职毕业生数据管理系统导出)。
三、数据报送
-
软件下载。各中职学校通过“安徽省中职毕业生数据管理系统(2017年秋季版)”,下载毕业生数据管理软件。
-
数据填报。2019年3月15日前,根据安徽省中职毕业生数据管理系统软件报送毕业生数据库,上报文件名为系统自动生成“xxx.mdb”数据库文件(文件名无需更改)。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毕业生数据库的基本信息,在核实过程中要留存原始记录,每位毕业生要对毕业生数据库信息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章,确保数据库真实、准确。
四、证书验印
- 验印时间
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各中职学校严格按照日程安排组织毕业证书验印。
- 验印地点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307室。
- 验印时提供材料
(1)学校本届毕业生入学时的《录取新生名册》(原件),按照招生录取新生名册的顺序填报的毕业生登记表(含电子版),毕业生的基本信息,以当年的录取新生登记表为准;
(2)经信息确认后的毕业证书(照片、学校公章、校长章齐全),证书顺序与入学时的《录取新生名册》一一对应;
(3)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书核发记录表。
- 信息勘误
各单位核发证书过程中,如发现毕业生信息与原始材料有误的,应于2019年5月底前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信息勘误表》和勘误后的毕业证书,并附相关原始材料到市教体局办理证书信息勘误。在信息核查中如发现学籍信息与其身份信息不符的,应在学生毕业之前完成修订。学生毕业后基本信息原则上不予变更。
五、相关要求
- 学校类别:普通中专学校使用“皖中专字”;其他类别学校使用“皖中职字”。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编号共16位。如“2017340112010001”,其中证书前4位为毕业年份,第5、6位 “34”为安徽省代码,第7、8位为市代码(合肥市代码是01),第9位为学生类型,第10位代表招生时间,第11、12位为学校代码,最后4位为流水号。
(1)学生类型:1普通中专,2职业中专,3职业高中,4成人中专。
(2)招生时间:1春季。
- 2019年春季中职毕业生数据库继续实行普通高中、中职双学籍逻辑校验,严禁出现双学籍双证书现象。
-
及时上报系统。核实学生毕业后,各单位应于2019年3月10日后将毕业的学生信息,以及2019年前毕业的学生未做毕业信息处理的,一并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毕业信息上报。
附件:1. 滁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核发记录表
-
滁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信息勘误表
-
学校代码
-
滁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