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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本研修市级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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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校本研修工作,增强校本研修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学校校本研修工作质量,根据《201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有效评价(命好题)”专题学习指导方案》(滁教人函〔2012〕6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市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本着“以检查促研修”的原则,通过检查和评估,进一步提高学校校本研修水平和质量,促使广大教师业务素质得到切实提升;同时通过检查和评估,总结交流校本研修工作经验和做法,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共同提高。

二、检查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

三、检查内容

根据《201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有效评价(命好题)”专题学习指导方案》要求,围绕“岗位自学、校本训练、问题研讨、专业引领、单元考查、技能竞赛”六大模块,检查学校校本研修活动开展情况。

四、检查形式与时间安排

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师训管理部门、教师进修学校等单位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校(园)校本研修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等形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校本研修自查自评工作,形成自查、汇报报告,做好迎检准备。

检查组要客观公正、检查与指导并重,如实评价,认真反馈;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

市教育局将对全市校本研修开展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