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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教师报》及《教育周刊》宣传运用工作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45 滁州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加快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教育、营造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国教师报>及<教育周刊>宣传运用工作的通知》(皖教办函〔201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中国教师报》及《教育周刊》宣传运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把《中国教师报》及《教育周刊》宣传运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中国教师报》是教育部主管、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国内唯一的中央级教师职业化报纸,是教育宣传的权威和舆论宣传阵地,多年来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教育、服务师生、服务基层,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在积极宣传推介各地教育改革和发展经验、提高教师教育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教师报》是一份适应当前我国教师教育工作迫切需要,发挥引导教师、帮助教师、为教师服务的报纸,受到了广大教师、校长、教育专家和教育行政领导的广泛关注和喜爱,得到了中宣部、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的肯定。2009年,该报被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教育教辅类报纸审读中心认定为全国教育教辅类报纸免检报刊。做好《中国教师报》的宣传运用工作,对深化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周刊》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集教育新闻、教辅的报刊。是根据广大中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教学辅导的重要媒介,学生的成长发展,需要大量的课外阅读。学生中对优秀课外读物存在着巨大的阅读需求,让健康优秀的刊物占领青少年学生课外阅读阵地,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坚持自愿原则,做好优秀学生刊物的征订工作,扩大发行阅读面,有利于广大学生拓宽视野,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发展个性特长,提高素质,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和谐发展。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及中小学校领导要澄清模糊认识,把学校订阅必要的教育专业报刊和坚持自愿原则向学生宣传推荐订阅优秀教育报刊与强制摊派的乱收费行为区别开来,分清两者的界限,克服消极畏难情绪,把《中国教师报》及《教育周刊》宣传运用工作列为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行政推动,安排专人负责,加大宣传力度,使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要求、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好《中国教师报》及《教育周刊》的征订工作

各县(市、区)在订阅重点党报党刊的同时,应重点安排订阅《中国教师报》,坚持自愿原则,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教师个人订阅及学校统一订阅相结合的办法,力争使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科室,中小学各教研组、年级组、图书馆、阅览室、完小幼儿园等部门和单位都能阅读到《中国教师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取适当形式,积极开展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组织、耐心细致做好《教育周刊》的宣传运用和阅读指导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利用读报课、课外活动等时间组织学生开展读报评报活动,举办读报用报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教育周刊》的育人效益。各地要切实组织好针对《中国教师报》的投稿工作,通过《中国教师报》宣传我市各地各校加强教师队伍的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宣传我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

滁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