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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滁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40 考试项目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落实中央和安徽省委有关文件提出的 “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29号)精神,现将《滁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县(市)教育局在2012年4月2号以前将本地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报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电话:3026783。

滁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滁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1.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

  2.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是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手段。

  3.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对于加强学校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具有积极导向作用,对于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4.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必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利于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和教师体育课堂教学效果的提高;逐步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有利于规范管理。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安徽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三、体育考试项目

2012年滁州市确定必考项目为两项和选考项目为一项。必考项目为①800米(女)、1000米(男)跑;②立定跳远;选考项目为①坐位体前屈②排球垫球③篮球运球三项当中任选一项。

四、体育考试时间

市直及两区考试时间定在4月下旬,各县(市)要在5月10日之前完成。

五、考试的成绩与评定

1.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为30分,分必考两项、选考一项,每项10分。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考试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同时体育考试成绩应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

2.体育考试测试项目的评分,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执行。评分标准见附件3。

3.鼓励各地把体育考试成绩与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但平时成绩应在考试分值30分以外单列,作为录取参考依据之一。

六、免考与缓考

  1.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申请程序,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并提供残疾证明,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批后,报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予以免试。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必须有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在学校公示后方能生效,并存入学生档案。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满分计入考试总分。

  2. 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及详细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校内公示并存入学生档案。经各地招办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体育总分的70%计分。

  3. 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参加缓考的学生,由当地体育考试领导机构安排在第二周集中组织补测。

七、考务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1. 加强体育考试的组织领导,成立滁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基教(体卫艺)、招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和考点学校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机构,按照省有关体育考试工作的要求,制订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基教(体卫艺)部门负责体育考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招生部门负责体育考试成绩的录入和汇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试工作的纪律监察,查处违纪违规事件。

  2. 为了保证体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地要制定严格的考场纪律和考试工作规章制度,考场内设纪检组,考场外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肃考风考纪,对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现象要依法严肃处理。

  3. 各县(市)教育局将各地考试具体时间提前一周上报到市教育局,届时市教育局将派人到各地检查考试的实施工作。

(二)考试方式与考场设置

1.体育考试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直和两区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两区负责学生报名、送考及出行安全等),现场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1. 全部考试项目必须在半天内连续完成。因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不能在半天内考完三个项目的考生,经考务办公室批准,可在当天考完。如当天不能考完,已考项目成绩无效,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2. 考试顺序:①坐位体前屈或排球垫球或篮球运球;②立定跳远;③ 800米或1000米。

  3. 考场设置应尽可能方便学生,利于安全。各地要设置考场统一、使用器材统一、操作程序统一。

  4. 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封闭,场地应在封闭的运动场上进行。尽量使用智能测试仪,器材必须达到合格和安全标准。

(三)考务人员

针对体育考试规模大、考试开放程度高、组织工作复杂等特点,各考区要选拔思想、业务素质高的行政人员、教师和医务人员参加考试工作。考试前必须组织考务人员集中培训。

(四)安全问题

  1.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中考体育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2.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前,学校要和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同时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对经体检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

  3. 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4. 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较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并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准备专用救护车辆,保证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八、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1〕164号文件的规定,体育考试收费标准每生10元,其中上缴市教育局统计等费用1元。

附件:

  1. 滁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试规则

  2. 滁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3. 滁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