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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满意课堂”教学活动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41 滁州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满意课堂”教学活动。

课堂教学在一定程度上是学校内涵发展的主战场。关注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关键,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途径。为加强对开展“满意课堂”教学活动的领导,市教育局将成立滁州市开展“满意课堂”教学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活动的开展。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要依据市教育局制定的《滁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满意课堂”教学活动三年实施方案》(见附件),制定本地的实施方案,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加强组织实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做好总结表彰和考核结果的运用等工作。

附件:滁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满意课堂”教学活动三年实施方案

滁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滁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满意课堂”

教学活动三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以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为重点,以广泛开展教学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保障,为师生健康成长和学校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推动我市基础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打造品牌教研,追赶全省第一方阵。搭建教师展示自我、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促进教师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努力创新教学方式,不断提高教学能力,使我市教师队伍素质得到整体提高。

三、活动主题

追求四个“满意”的课堂教学,整体推进教研改革,跨越式提升我市教科研水平,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一)学生满意。学生是课堂教学的主体,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以生为本,让学生满意是“满意课堂”的核心。

(二)自己满意。教师通过教学反思,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能够将先进的课程理念渗透于课堂教学设计之中并完美地呈现于课堂,能感受到成功课堂的愉悦,自己感觉满意。

(三)学校满意。在科学管理和评价体系下,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能够获得学校备课组、教研组、教科室的专业认可,让学校满意。

(四)家长满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教育工作者的追求和目标,课堂教学的效果应该符合家长的期望。让家长满意,才能获得社会全方位的支持和理解。

四、活动内容

(一)研究“满意课堂”教学活动的理论、实践价值和思想内涵。

(二)在学校开展“四个满意”课堂教学竞赛活动,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围绕“满意课堂”,创新常规教研活动的方式方法。

(四)倡导重视课堂、研究课堂的教研氛围,推动教师专业发展与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结合,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养。

(五)评选校、县、市级“满意课堂”教学活动优秀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

五、实施步骤

滁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满意课堂”教学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2月—4月)

  1. 宣传动员,总体部署。市教育局制定并下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满意课堂”教学活动的通知》及《滁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满意课堂”教学活动三年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

2.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各地各校要成立“满意课堂”教学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活动的开展,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3.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地各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学习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丰富自身的理论储备。研究和讨论“满意课堂”的特征以及构建“满意课堂”的策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具体的 “满意课堂”教学活动实施方案。

(二)探索实践阶段(2012年5月—2013年5月)

  1. 各校要加强对“满意课堂”评价的研究,通过开展“四个满意”课堂教学实践活动,积累经验,初步形成“满意课堂”教学竞赛的评价标准。

  2. 各校要围绕“满意课堂”开展系列校本教研或专题活动,督促教师撰写教学反思、教学案例、教学随笔等,提高教师的教学理论水平和课堂反思能力。

  3. 各校可以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逐步建立具有本校特色的“满意课堂”教学活动优秀教师和优秀教研组评价体系。滁州市校本教研示范实验校要起到带头作用。

4.各地教研室要加强对本地开展“满意课堂”教学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进行。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6月—2014年12月)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前期探索实践的基础上,通过研讨论证,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满意课堂”评价体系,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各校要结合本校教学条件、师资状况和学生情况,依据“满意课堂”评价标准,将“满意课堂”的理念和目标落实在日常的课堂教学之中,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3.各地要自下而上组织教师通过开展公开教学、示范教学和竞赛活动,广泛进行交流和学习。

  1. 市教研室适时对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评价,并分科组织开展全市“满意课堂”教学竞赛活动,组织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1月—3月)

  1. 市教育局采用整体评价和分科考核等形式,对各地开展“满意课堂”教学活动进行总结性考核。

  2. 组织各地撰写活动总结,收集有代表性的论文和典型案例。

  3. 召开滁州市“满意课堂”教学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市级“满意课堂”教学活动优秀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给予表彰。

    六、活动要求

(一)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开展“满意课堂”教学活动。各地各校要建立相关制度和机制,保证全体教师都能参加到活动中来。

(二)学校要组织教研组通过对“满意课堂”的理论和思想内涵等方面的研究和探讨,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本教研活动,促进教师学知识、练硬功、强素质,夯实教学基本功。

(三)“满意课堂”教学活动重在校本活动和学科活动。各地要按照总体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活动扎实开展。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满意课堂”教学活动,成立“满意课堂”教学活动领导小组,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科学制定方案,要充分发挥教研部门的作用。

(二)强化校长责任。在开展“满意课堂”教学活动中,校长要把主要精力用于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全面领导和组织好学校“四个满意”课堂教学竞赛活动,让全校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为办人民满意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表彰考评机制。将开展“满意课堂”教学活动作为考核各地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