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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一起学生煤气中毒事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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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校:

现将《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一起学生煤气中毒事件的通报》(皖教秘思政〔201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排除各项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各地要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滁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一起小学生煤气中毒事件的通报

教基一厅〔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月14日,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北关学校10名小学女生在校外租赁房屋内发生煤气中毒,造成其中3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7名学生送医院抢救,暂无生命危险,现予以通报。

当前全国各地中小学已陆续开学,教育部于2月10日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教电〔2012〕47号),对各地做好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对当前仍采用燃煤取暖的中小学校和学生校外租赁房屋,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教室、宿舍通风是否通畅、排烟管道有无泄漏等。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要加强学生宿舍夜间巡查,及时查看取暖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安全可靠,确保学生睡觉期间采暖设备有人看管,坚决防止学生夜间煤气中毒。要让广大中小学生掌握预防煤气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基本应急处置方法。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