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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滁州市中职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组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46 考试项目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教育教研工作,推进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和职教大市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教改中心教研组换届工作的通知》(滁教研函〔2011〕39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滁州市第二届中等职业教育教改中心教研组的基础上,成立滁州市中职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组。中心组按照专业大类或学科、研究方向,设立:(1)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研究;(2)专业及基础能力建设研究;(3)中职招生、实训与就业研究;(4)公共基础(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5)公共基础(语文);(6)公共基础(数学);(7)公共基础(英语);(8)公共基础(体育);(9)公共基础(艺术教育);(10)农林牧渔类;(11)加工制造类(数控技术方向);(12)加工制造类(机械加工方向);(13)加工制造类(机电技术应用方向);(14)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方向);(15)信息技术类(平面设计及动漫与游戏制作方向);(16)信息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方向);(17)信息技术类(电子技术应用方向);(18)财经商贸类(会计方向);(19)旅游服务类等19个中心组。市教育局从各地、各校推荐的任课教师(含教育管理干部)中择优聘任172人作为中心教研组兼职教研员(名单附后)。

实行各中心教研组组长负责制,建立由牵头学校承担并组织常规教研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根据市级以上示范学校的学科或专业优势及骨干示范作用,确定牵头承担中心教研组的常规工作的学校(名单附后)。

市教育局对教研组成员实行动态管理。被聘用为中心教研组的兼职教研员,市教育局将颁发兼职教研员聘书,任期三年(2012年2月—2015年2月)。每年将根据兼职教研员的工作业绩评选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不能履行职责的兼职教研员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