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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信息技术教育经费列入春季开学检查范围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47 考试项目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管理与应用工作的通知》(教办〔2007〕7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滁现教中函〔2011〕15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厅对市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相关工作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开学检查工作中增加信息技术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的检查项目。现将有关检查内容通知如下:

1.各中小学校将信息技术教育经费列入公用经费使用范围,明确支出项目,信息技术教育经费用于信息技术教育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教学软件、应用,每年安排的经费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10%。

2.各县(市、区)教育局做好各地年度信息技术教育经费的使用计划和预算,按照滁现教中函〔2011〕15号文件要求经费按照县局统管5%,学校自管5%的比例对经费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审定所属各校的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

滁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