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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乐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52 滁州教育


琅琊、南谯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教体艺〔2010〕4号)文件精神,引领青少年学生提高审美修养,提升精神境界,满足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优化艺术教育环境;培养青少年热爱民族音乐的兴趣。市教育局决定在琅琊、南谯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开展“民乐进校园”活动,促进我市民族音乐活动的开展,以推动我市社会文化事业全面的、健康的、蓬勃的发展。请各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支持并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一、活动方式

以滁州市青少年民族乐团为主体,排练一批有特色的民乐节目,到城区各学校演出。演出中向学生讲中国民族音乐历史知识,介绍乐器知识和乐曲知识,协助学校普及音乐文化知识,激发青少年学生热爱民族音乐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素养。

二、节目形式

演出节目形式有民乐合奏、小合奏、二重奏、独奏等形式,力求创新节目形式,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

三、组织形式

  1. 演出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安排,每场演出40分钟左右。

  2. 演出地点:学校舞台或流动演出台。

  3. 观摩人数:学校根据场地设施自行安排学生观摩,并保证观摩学生安全。

  4. 演出学校:本学期安排紫微小学、滁州二小、滁州九中。其他学校另行通知。

滁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