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滁州市初中生物学科教师实验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加强对实验室的应用和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提升生物学科教师的实验教学素质和实验操作技能,培养骨干队伍,推动学科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安徽省初中生物学科教师实验技能竞赛的通知》(皖教秘〔2011〕266号),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滁州市初中生物学科教师实验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各县(市、区)要积极宣传和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开展好实验技能竞赛活动,通过逐级举办相应的竞赛活动,以赛代训、以赛促练,以培养和形成当地的学科教师骨干队伍,并从中择优推荐代表参加市级竞赛。
二、指标分配
市级竞赛指标分配:基本指标为每县(市、区)2人、市直学校每校1人。
请各县(市、区)于9月15日之前将本地参赛的文件、结果、总结、图片等相应材料,以及推荐参加市级竞赛的教师名单(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教学成果”证明(电子稿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报市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
三、竞赛说明
1.卷面笔试:实验教学理论,实验操作知识、方法、技能(权重40%,满分为40分)。
2.实验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动手操作要求(权重60%,满分为60分)。
3.教学成果:提供近5年(2007年1月1日起)在自制教具、实验教学、实验操作等相关活动中市级一等奖以上获奖证明,作为加分因素(满分为5分)。
4.最终分数为以上三项合成(满分为105分)。
四、奖项设置
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所有奖项均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通报表彰。
五、其他事项
本次竞赛活动参赛选手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市级竞赛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可咨询现代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50-303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