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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市一类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66 考试项目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滁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与落实,充分发挥我市省、市一类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努力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幼儿园中深入开展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携手并进,共同发展

二、活动对象

参加帮扶活动的为全市每一所省、市一类幼儿园(县示范园),被帮扶幼儿园(以下简称结对园)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城区民办幼儿园。

三、活动方式

每一所省、市一类园(县示范园)结对帮扶一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一所城区民办幼儿园。通过双方交流、学习,开展保教活动研讨、示范性教学等方式,在帮助结对园提高的同时,实现共同发展、共同提高。

四、活动措施

  1. 制定活动方案。省、市一类园(县示范园)要派专人负责结对帮扶工作,深入到结对园了解园情,确立帮扶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实施方案,与结对园签订帮扶协议。

  2. 健全管理制度。省、市一类园(县示范园)要帮助结对园规范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完善园务会、教代会、家委会、安全小组等组织机构;健全安全、卫生、财务、教研、幼儿接送、家园联系等各项制度,推进结对园园务管理规范化。

  3. 互派学习与指导。省、市一类园(县示范园)在每个学期初,派出一名教师到结对园进行一周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帮助结对园制定学期班级保教工作计划,建立幼儿成长档案,指导园内环境创设,开展教师业务学习等,对结对园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行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每学期开始前一周,至少派一名保健医生和一名保育老师指导安全、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及消毒等工作,并协助其完成相关的消毒等记录工作。双方幼儿园每学期要各派出一名骨干教师到对方园跟班一周,并参与对方幼儿园组织的园本教研、集中学习等活动。

  4. 挖掘办园特色。省、市一类园(县示范园)要立足结对园实际,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从环境创设、材料提供、场地选择、区域活动安排、活动形式的确定等方面入手,帮助结对园形成鲜明的办园特色。

  5. 选派送教教师。省、市一类园(县示范园)每学期选派老师送教到结对园,开展示范性教学活动,传授先进的保教理念和方法,有针对性地提高老师业务能力。结对园根据本园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省市一类园(县示范园)观摩学习、参加教研活动或接受培训。

  6. 开展互助活动。双方幼儿园可适时举办有意义的联谊、捐赠等互动活动。经济条件好的省、市一类园(县示范园)更替后的旧设备,经过修缮刷新,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可供结对园继续使用,帮助其改善教学条件。

  7. 建立帮扶档案。省、市一类园(县示范园)要建立结对帮扶档案,活动要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记录,并分别建档立卷,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帮扶活动的实效性。每学期应进行一次结对帮扶活动总结,对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形成总结报告。

五、活动时间

每期帮扶活动时间为两年。本期活动时间从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

六、工作要求

  1.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活动的意义,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开展,抓好落实。要加强检查与指导,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从2012年起,各县市区教育局每年7月15日前要向市教育局基教科上报上学年活动总结。

  2.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省一类园(县示范园)结对帮扶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畴,并作为幼儿园、园长晋级、表彰的重要依据。

  3.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本地省、市一类园结对帮扶双方幼儿园的名单、在园幼儿数、教职工数、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制成表格,于8月30日前汇总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周荣祥,电话:3040066,邮箱:zrx_5200@163.com。

滁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