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育民生工程义保改革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市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滁政〔2011〕24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教育民生工程义保改革工作,经研究,7月14日-15日和7月18-19日对各县(市、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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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到校情况(两次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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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拨付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费情况(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费拨付到校时间或县(市、区)教育局打卡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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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政策到位情况。
(1)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2)循环教科书专柜存放,发放回收管理手续完善;
(3)有反映乱收费情况的立即查实;
(4)公用经费预算与学籍数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衔接。
- 基本制度健全。
(1)预算管理办法;
(2)保障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3)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4)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5)中小学资产管理办法。
以上主要是先看文件,然后再看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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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校义保改革工作宣传情况。宣传方案制定情况;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报道材料上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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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校保障经费规范使用情况。
二、督查人员分工
7月14-15日(星期四、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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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永枝、李 明 检查:全椒县、南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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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冀平、马家群 检查:琅琊区、定远县
7月18-19日(星期一、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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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军、董如平 检查:天长市、来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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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兵、苏 彪 检查:凤阳县、明光市
三、督查检查时间
第一批:7月14日上午8点报到,8点30分赴各地;
第二批:7月18日上午8点在市教育局集中乘车分赴各地,7月19日结束。
四、督查检查方式
看资料,查学校(检查3-4所学校,小学、初中,县城、农村兼顾),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访谈等。
五、督查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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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检查组按照上述“督查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并按“检查内容”书面汇报检查情况(分县分项),于7月20日上报市教育局书面和电子的同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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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由接受检查单位解决,天长市、凤阳县7月18日上午8点整分别派车到市教育局接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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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工作期间,生活从简,中午不饮酒。
滁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