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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汛期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6 考试项目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汛期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2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控工作。

                                  滁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