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加强汛期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汛期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2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控工作。
滁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汛期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2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控工作。
滁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