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滁州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教师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了提高通用技术学科教师的操作技能、实践教学能力,培养骨干队伍,推进新课程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教师技能大赛的通知》(皖教秘〔2011〕1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滁州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教师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和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开展好通用技术学科教师技能大赛活动,通过分级举办相应竞赛,以培养和形成本地骨干教师队伍,并从中择优推荐代表参加市级竞赛。
为了加大对通用技术课程的重视度和学校的参与度,凡省级示范高中以及省教育厅直接支持装备通用技术实验室的高中必须参与活动。
二、指标分配
市级竞赛指标分配:基本指标为每县(市、区)2人、市直学校每校1人。
请各县(市、区)于8月5日之前将推荐参加市级竞赛的教师名单(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教学作品图片及说明(电子稿和纸质稿)报市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
三、竞赛要求
1.卷面笔试:基于课程标准考察学科基本理论、知识、教学方法等(满分100分,权重为40%);
2.技术设计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基于技术设计独立制定方案、动手操作完成产品的制作(满分100分,权重为60%);
3.作品展示:个人作品(满分6分);
4.最终分数为以上三项合成。
四、奖项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所有奖项均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通报表彰。
五、其他
本次竞赛活动参赛选手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市级竞赛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明事宜可咨询现代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