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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使用《滁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研修活动记录册》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12 教育网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有关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安徽省2008—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精神,我局自2009年以来,下发文件,规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统一使用《滁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研修活动记录册》(以下简称“记录册”)。此举对强化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记录和呈现教师参加培训的主要过程、促进教师素质的不断提升,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紧密结合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有计划地、系统地、扎实地开展教师培训,经研究决定,继续使用《记录册》,要求所有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手一册,在开展培训研修活动的同时,规范使用好《记录册》,并保存好培训研修活动痕迹及系列材料,注意《记录册》与相关材料的整体性。

《记录册》是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审验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精神,强化培训,规范管理,做好《记录册》的正确使用宣传和认真发放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记录册》需求统计工作,并于6月25日前将所需数据上报市教育局继续教育科。

                        滁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