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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滁州市初中教师远程培训学科“课程辅导教师”团队的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12 教育网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培训机构: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及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全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文件要求,适应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工作大发展趋势,建设一支熟悉并掌握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和研究的辅导教师队伍,不断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及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组建“滁州市初中教师远程培训学科‘课程辅导教师’团队”。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组织辅导教师在研究状态下开展工作,帮助参训教师在研究状态下教学,达到“以研导学、以研导教、教学研结合”的目的,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荐条件

课程辅导教师在全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坛新星中选拔产生,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教师培训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保证远程教学辅导所需要的时间;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富有特色;富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实施新课程方面起带头、示范作用,在教育系统具有较高声望。

  1.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

3.掌握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具有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能力,能熟练应用本学科常用的教学软件和网络工具软件,顺利完成各类信息的网上传送、下载和与学员网上交流等操作,能够带领并组织本学科开展远程继续教育教研活动等。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

三、推荐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宣传、发动,并推荐各学科课程辅导教师候选人2—3名,推荐办法如下:

1.各县(市、区)教育局向滁州市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推荐,并填写《滁州市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课程辅导教师推荐表》。

2.滁州市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整理后,上报给滁州市教育局。

  1. 滁州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人选,组建团队,并予以公布。

4.课程辅导教师由滁州市教育局统一聘任并发给聘书,滁州市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负责课程辅导教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

四、课程辅导教师职责及工作任务

(一)辅导教师职责

负责组织学员线下教研活动、布置学员作业、审批并点评学员作业、推荐优秀作业、归纳学习问题、编辑课程简报。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布置学科作业

根据具体培训要求和进度布置本学科的作业和学习任务。

2.审批并及时点评学员作业

辅导教师应阅读、审批学员的作业或文章,并做出相应的点评,使学员每个专题的学习都能够获得及时回应和帮助。

3.组织并引领学员参与研修活动

对学员学习中的问题进行解答并随时整理,向由网站聘请的国家首席专家汇报。

4.推荐并点评学员优秀作业

每门课程均需推荐优秀作业并加上点评。

5.辅导教师可在网站上建立自己的博客,并向学员公布自己的博客号,方便学员阅读辅导教师文章、寻求个别帮助和保持经常性交流。

6.编制课程简报

课程简报须按规定时间以电子形式发布在远程培训平台上,通过汇总本学科的学习要点、学员的优秀作业及案例点评等反映本班学员的学习风貌,课程简报的体例可自主设计。

7.管理学科论坛,推荐学员精华帖,保证学员通过论坛积极地进行交流。

8.保证网上工作时间,每周登录教学平台不少于5次。

9.通过E-mail、QQ或电话等工具与滁州市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保持联系,及时沟通。

五、考评与待遇

1.滁州市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根据教学平台分类记录的工作情况以及学员网上评议意见,对课程辅导教师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定,上报市教育局。

2.在综合评定中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者,滁州市教育局将为其颁发远程继续教育优秀辅导教师荣誉证书,除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外,还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记录课程辅导教师教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远程培训“课程辅导教师”的推荐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务必按照本办法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推荐工作。

2.各县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地为“课程辅导教师”的工作学习、远程教研辅导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支持和网络环境。

请将相关材料于6月20日前加盖公章后报至市教育局继教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一份。

联系人:薛姗姗 联系电话:3036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