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滁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207 考试项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促进教育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教育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教育体育发展大局,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体育系统干部、职工、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体、依法治校,为促进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教体系统全体人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教体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教体系统干部、教师等学习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结合中小学实际,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二)突出宣传宪法。在全系统深入持久地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学校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将宪法宣传融入青少年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内容。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各级教体机关、学校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能力。落实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求,加强中小学生民法典教育。

(四)深入学习宣传教育体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法、体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教体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六)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国防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七)深入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衔接协调,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更好地引导教体系统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八)深入宣传滁州地方性法规。大力宣传《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条例》《滁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现代化新滁州建设。

(九)深入推进教体系统依法治理。推动普法与依法治教、依法治体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的能力。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体现在学生守则、教学规则、行为规范和其他管理制度中,不断提升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能力。加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惩戒实施、安全管理、依法治理“校闹”、推进依法治校等相关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规范和保障学校、教师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

三、工作举措

(一)深入推进教体部门日常学法用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纳入教体部门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开展日常学法,每人每年参加法治培训和自学的课时不少于8小时(宪法及宪法相关法的学习不少于2小时)。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坚持国家工作人员考法制度和旁听庭审制度,实行年终述法制度,加强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培训,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法,加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法应用,落实法治教育教学标准,加强教学行为指导和规范,着力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大学科融入法治教育力度,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法治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

(三)广泛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宪法学习,进一步了解宪法基础知识,树立宪法基本理念。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同步参与活动。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学校利用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等开展宪法教育,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宪法、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四)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选送教师参加“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完成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轮训任务。结合“国培计划”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努力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推动提高法治课专业教师在思政课教师中的比例。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教师研修机制,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在线课程。

(五)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通过政策支持、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设立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作规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试点开展网络法治实践教育。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

(六)持续提升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学习掌握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知识要点,落实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法治能力评测制度。加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推动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学校引进专业法律人才,通过定期培训、挂职锻炼、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学校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

(七)不断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正面法治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教育。推动学校加强与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交流沟通,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配合推进社区和家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普法机制。

(八)积极提高体育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在运动员、教练员及运动队辅助人员中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相结合,以未成年运动员为重点,提高运动队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要求的学习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体育普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促进基层群众对体育工作、体育法律规范体系的了解和认识。探索开展体育普法进企业活动,加强体育产业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开展体育普法进赛场活动,加强赛事活动参与人员法治教育,引导社会公众遵守赛场行为规范,文明观赛。

(九)努力营造教体系统良好法治氛围。鼓励学校参与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学校依法治理。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学校内部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理性上网、安全上网。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歌曲、舞蹈、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志愿活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家校共育,鼓励学生与家庭成员交流分享法治学习成果。

四、实施步骤

全市教体系统“八五”普法工作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3月底前,制定全市教体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各地各学校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八五”普法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至2025年上半年。各单位依据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方案得到贯彻落实。市教育体育局将不定期对“八五”普法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单位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全市教体系统“八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考核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全市教体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全面完成。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教体工委、市教体局法治建设与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省教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市、区)教体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县(市、区)教体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落实普法责任。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贯彻实施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促进教体系统所属学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三)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教体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确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普法能力和水平。要将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鼓励学校设立普法专项经费。

(四)优化考评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评估和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健全激励机制,及时宣传推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