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市级复评工作的通知
为了解掌握各地标准化建设达标情况,督促各地对照标准,加快推进工作,努力完成年度规划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在县级自评的基础上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复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1年3月2日—4 日
二、考评依据:《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评细则》
三、检查方式:
1.检查县(市、区)教育局:(1)听取县(市、区)教育局关于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自评情况的汇报;(2)对照《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评细则》指标第一项考核赋分。
2.检查学校:(1)随机抽查被列入本年度标准化建设学校(小学、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各1所);(2)查阅被抽查学校具体台账,查看学校依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需要建设的项目及建设安排情况;(3)对照《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评细则》指标第二、三、四项逐项考核赋分。
3.依据抽取的学校考核情况对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工作进行赋分。
四、检查线路及人员安排
第一组检查:琅琊区、来安县、天长市
组长:储昭节 成员:王长山 徐志斌 戴锦初
第二组检查:凤阳县、明光市
组长:周爱勤 成员:郭明发 张一豆 李拥军
第三组检查:全椒县、南谯区、定远县
组长:潘厚江 成员:曹太飞 孙 宏 郭仕荣
五、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照考评标准,做好迎检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复评工作顺利进行。
2.请各地将自评报告与自评结果以及09/10年度规划达标学校名单于本月26日前报我局基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