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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教育部门实施服务业统计制度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41 教育网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部门实施服务业统计制度的通知》(皖教财〔2010〕8号)和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会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部门实施服务业统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数据报送采用联网直报的方式,登录安徽统计信息资源管理服务平台直报,。进入平台主页面时请下载安徽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和服务业统计联网直报培训讲义参考。

2.本次教育部门服务业统计,我市教育部门限额以上填报单位共有33家(具体名录见附件),名录中如有学校名称不同或者是不在限额以上的学校等问题,请按名录提供的内容填报并在填报说明中填写正确的学校名称或其他事宜。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在统计工作中,如有统计口径等问题请及时与市统计局联系(联系人:赵群,联系电话:3050438),或者与省教育厅联系(联系人:汪庆忠,联系电话:0551-2831884)。

3.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所辖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同级政府统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积极参加统计部门开展的服务业统计的培训。如有数据和技术上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各县(市、区)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专业人员。

4.本次教育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要求和有关说明详见《关于教育部门实施服务业统计制度的通知》(皖教财〔2010〕8号),可在滁州市教育网文件通知中下载。

各县(市、区)要从大局出发,切实把教育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落实到实处,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建立一支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统计队伍,确保不漏报、不迟报、不错报,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完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