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实施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滁州市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0)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40 okex官网下载-okx交易所官网下载-全球数字欧易交易所货币交易平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教育部 财政部“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0)的通知》(皖教师〔2010〕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任务

  1. 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

⑴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项目(2010)。培训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6名。

⑵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安徽省皖北及皖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农村中小学“教学能手”培训项目(2010)。培训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33名。

  1. 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

⑶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2010)。培训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134名。

⑷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2010)。培训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65名。

⑸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中小学“留守儿童心理关爱”教师培训项目(2010)。培训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39名。

⑹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中小学教师“赢在课堂”远程培训辅导者培训项目(2010)。培训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55名。

  1. 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⑺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赢在课堂”远程培训项目(2010)。培训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5500名。

二、培训名额

培训对象包括县镇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其中县以下农村骨干教师占参训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

根据各地初中、小学专任教师人数比例,按照面向农村、倾斜皖北的原则,分配培训对象名额。其中,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对象名额原则上采取相对集中,以县为单位组班的方法分配。各子项目培训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三、总体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实施“国培计划”领导小组和项目工作办公室,指定专门的部门和机构负责本地区培训项目具体实施的有关工作,确保本地区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统筹安排师范生顶岗实习学校,做好实习学校管理和实习生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培训院校和机构的联系,积极反馈中小学和教师的意见和要求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培训对象名额分配办法和实施方案规定的参训条件,公开、公正地做好培训对象的遴选工作,遴选出既符合条件,又能在地方教师培训和校本研修中发挥辐射作用的骨干教师参加培训。

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10年10月18日前,将培训对象信息表、辅导团队信息表、项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报送市教育局继续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