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滁州市初中化学学科教师实验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0年安徽省初中化学学科教师实验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0〕413号),经研究,决定举办2010年滁州市初中化学学科教师实验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各地要积极宣传和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开展好实验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通过分级举办相应的竞赛活动,以培养和形成当地的学科教师骨干队伍,并从中择优推荐代表参加市级竞赛。
二、指标分配
参赛人员指标分配:基本指标为县(市、区)教育局不超过2人、市直学校不超过1人。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于10月20日之前报送本地拟推荐参加市级竞赛的教师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教学成果”证明材料。市局组委会将通过审核以上材料来确定参加市级竞赛人员的最终名单。
三、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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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面笔试:实验教学理论,实验操作知识、方法、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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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动手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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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提供近5年来在自制教具、实验教学、实验操作等相关活动中市级以上获奖证明,作为加分因素。
四、奖项设置
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实验操作”环节设实验操作技能单项奖;集体奖设优秀组织奖。所有奖项均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通报表彰。
五、其他
本次市级竞赛活动参赛选手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市级竞赛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现代教育中心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