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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48 滁州教育


今年上半年,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2009-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进度表的通知》(皖教基〔2010〕3号)文件,要求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注重统筹,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现就我市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形成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的合力,实行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分工协作共同抓的工作机制。

2.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统筹。按照省政府、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和学校办学实际,重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一扩三建四提高” (即:扩展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建设面,学生寄宿、卫生等条件基本得到保障。建设中小学运动场地,保证学生的运动需要;建设中小学实验室,提高学生的实验操作水平;建设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提高中小学图书及软件资源配备水平,提高中小学音体美器材配置水平,提高中小学教师配备水平,提高中小学管理水平)工程的实施。同时,要切实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与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建设、寄宿制学校建设、初中学校建设等工程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防止重复建设和超标准建设。

3.加强督查指导,组织评估验收。各地要依据建设规划,建立年分年度、分学校的建设台账,明确每一所学校的建设项目内容,达到的具体目标,实施的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的时限和验收办法;要建立分片包干制度、检查督促制度、评估验收制度等,及时研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保障措施,要建立严密的项目建设质量包保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质量。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对辖区内学校年度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市教育局将在县(市、区)教育局验收、上报的基础上进行评估、认定,对工作落实、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上报省厅给予表彰奖励。

各地每半月将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分校汇总填表上报至我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周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