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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2010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52 滁州教育


为确保全市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祥和、快乐的寒假,现就做好2010年寒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010年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放寒假,2010年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上课。各校据此安排好假前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和期末总结等有关工作,要严格执行时间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放假或开学时间,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寒假时间的学校,须报当地教育局批准。
二、相关工作及要求
(一)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巡查工作

  1. 加强安全教育。在放假前,各校要采取有效方式,对师生开展一次防低温、防雪灾、防火灾、防盗窃、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对学生还要加强“两节”期间学生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外出串亲访友须有家人陪护,严防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1. 提高家长监管意识。各校在寒假前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或向家长发放书面放假通知等形式,向家长通报假期时间安排,积极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共同抓好学生校外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2. 做好假期校园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各校要突出抓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强化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放假期间,学校每天要安排一名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巡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发生事故要及时处理并报告。门卫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要认真询问,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落实省厅假期禁止补课的规定
      4.假期禁止补课。为贯彻落实省厅印发的《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文件精神,让学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寒假期间,除高三年级因考试或活动耽误课时,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安排不超过一周时间补课外,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
    3. 加强假期教师管理。各校要教育教师充分利用假期有计划地安排好个人休息和业务学习,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全体老师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参与有偿家教或私自在外兼课,不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强迫、动员或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活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 争取家长支持。学校要通过家长会等方式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指导家长科学合理地安排子女假期生活,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减轻过重的学习负担。要引导家长不要盲目地让孩子参加社会上各种辅导班,杜绝学习新课的现象。要在孩子健康成长,养成良好习惯,提高综合素质上下功夫。
      (三)科学指导学生假���生活
    5. 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各校要积极引导学生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和传承春节文化,过好中华民族传统节日。要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教育学生要讲礼仪,讲诚信,讲节俭,正确对待“压岁钱”,学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倡导广大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义务劳动和志愿者行动。
    6. 指导学生健康上网。各中小学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紧密配合社区和家庭,加强对学生的网络道德文明、网络安全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加强自我约束,提高自控力和抵御力,利用网络进行学习和健康的娱乐活动,自觉抵制不良网络文化的侵蚀影响,文明上网,不登录、浏览未成年人不宜的网站,自觉抵制不良信息。
      (四)认真做好期末和假期各项工作
    7. 做好期末各项工作。各地各学校要按教学计划,切实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提前结束或敷衍非考试课程。要抓好期末复习,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做好学期质量监测和教学质量分析工作。要组织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各地、各中小学在放假前要认真对照年初工作计划认真自查,全面做好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研究新学期学校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10.积极开展帮扶慰问工作。各校领导要做好春节困难教职工、退休教职工慰问和到教师家走访工作,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要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使全体学生都能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假期生活。
      11.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寒假期间,各学校要对校舍、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新学期开学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应安排各部门制订出新学期工作计划,教师应制订好教学计划。全体教师2月27日返校,各校要组织教师做好备课、校园布置、安全检查、教学设备发放等各项工作,确保开学有序。
    8. 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各学校要把学校工作总结、下学期工作计划和假期值班安排表及时上报当地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