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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职业学校开学检查和相关统计工作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52 教育网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职业学校的开学检查和统计考核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职学校2009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教秘〔2009〕412号)规定的内容进行,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为重点内容检查。

二、检查和汇报时间

自开学之日起学校进行自查,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检查。9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市教育局(电子稿发到LXF2055@163.com)。

三、认真做好统计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9〕110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教育年度统计报表相关数据的准确性,杜绝2008年某些学校出现的“双师型”教师漏报、其他数据错报的现象。要认真做好中职招生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各种统计上报数据必须经校长审核签字。

四、坚持对生源学校实行高中阶段招生指标考核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职招生规模的若干意见》(教办〔2006〕6号)规定:“从2006年起,按照初中学校、县(市、区)、市逐级统计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分别升入职业学校(含各类各地各部门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学生数的比例计算职普比的办法进行考核。省教育厅将主要依据上述考核统计指标每年对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考核并纳入省委组织部、教育厅对市、县党政领导的教育督导考核内容。”各地必须坚持对初中学校进行升学指标考核,认真填好《滁州市2009年各初级中学完成高中阶段招生任务统计表》,并于9月底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