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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滁州市2009年中小学生器乐比赛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47 考试项目


为进一步培养我市少儿的艺术表演能力,提高审美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展示我市艺术教育成果,为参加省级比赛做好准备,市教育局将举办2009年12月全市中小学器乐比赛活动,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委会成员

主 任: 张 勇

副 主 任:秦学道 潘厚江 刘芝福 储昭节

成 员:孙 宏 储德祥 周树龙 姚立生 李拥军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树龙兼任。

二、比赛器乐、组别

1.西洋乐器:钢琴、电子琴、小提琴、手风琴、长笛、

单簧管、萨克斯、小号。

2.中国民乐:古筝、二胡、竹笛、葫芦丝。

3.比赛组别:

小学组:小学甲组(一、二、三年级)

小学乙组(四、五、六年级)

中学组:初中组 、高中组

三、参赛有关事项

1.参赛者出场顺序由抽签方式决定,参赛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比赛场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2.比赛演奏乐曲一首。原则上不得临时更改曲目,特殊情况须由领队提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由组委会最终决定是否更改曲目。

3.参赛曲目限定时间为5分钟以内。

4.钢琴、电子琴架、古筝架由活动中心提供,其他乐器自备。

四、比赛安排

1.初赛:各县(市、区)初赛活动在2009年11月中旬结束,由各地自行组织比赛进行选拔,并将比赛日程安排表提前报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活动部。届时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部分县(市、区)进行督促。

2.决赛:2009年12月10—11日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

3.比赛按专业类别、组别进行。

五、各县(市、区)名额分配

1.各县(市、区)及市直中小学按小学组8人、初中组2人,高中组2人选拔。

2.西洋乐、民乐两个专业类别的选手名额,占各组别分配名额的百分之五十。

六、奖项设置

1.参加决赛的选手均有名次,分专业类别、组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奖品由维真啤酒提供赞助。

2.优秀指导奖: 授予获得一、二等奖选手所在学校的指导教师。

3、优秀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

七、报名方式、时间 

1.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将参加市级决赛的选手名单报至青少年活动中心活动部。

2.报名表统一使用附件的Excel表格格式,加盖公章,报名时交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

3.报名不收取费用。

八、决赛抽签及领队会时间、地点

2009年12月8日(周二)上午9∶00,在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