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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滁城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49 滁州教育


 为了进一步规范滁城各小学办学行为,合理利用教育资源,整体提升各小学办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滁城各小学实际,特制定2009年秋季滁城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08年,滁城各小学实际招生总数为3314人,今年滁城小学毕业82个班,毕业生总数为4240人。现根据滁城各小学办学规模以及学区内的生源情况,按照班额46人下达3588名指导性招生计划,比2008年增加了274人。具体分校计划如下:

学 校

计划招收班级

计划招生人数

滁州一小

6

276

滁州二小

8

368

滁州三小

2

92

实验小学

7

322

逸夫小学

4

184

会峰小学

3

138

琅琊区小学

48

2208

合 计

78

3588

  二、招生办法

  1. 招生原则

各小学要规范招生行为,坚持“两统一”(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的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滁城中小学学区调整实施方案》(滁教基〔2007〕82号)所划定的学区,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2.报名条件

(1)凡户口与家庭住址均在滁城的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可在其所属学区的小学注册报名。

(2)住、户不统一,且分属两个学区,按“以人为本”的原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小学报名入学。

(3)“挂户”学生和“无房户”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的学额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4)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按滁州市教育局、劳动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民工子女入学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滁教基〔2007〕52号)精神申请办理入学手续。

(5)符合“双拥”政策的军人子女,可持军官证、户口簿和其部队政治部证明到市双拥办登记,由教育主管部门据实审核,并与市双拥办共商,按有关规定安排就近入学。

3.时间安排

  滁城内各小学统一于2009年8月1日到8月4日,对学区内学生进行登记摸底;8月5日到9日,各小学审核,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督查;8月10日到12日完成招生工作。以上时间安排,任何小学不得提前或滞后。

4.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本校学区招生,不得拒收学区内学生,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测试录取新生。

(2)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引导生源合理分流,均衡生源配置,有效控制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6人。

(3)严格学籍管理。各小校在开学前,要将新生电子档案报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琅琊区小学新生电子档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4)无特殊情况班额超出46人,造成大班额的,将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补助公用经费、免杂费)拨付将以各小学学区内学生数和招生计划数为基本数据,超班额招收的学生不安排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