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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2018 学年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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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2018

学年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表彰和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 2017-2018学年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优良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积极进取,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性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孝顺父母尊敬师长,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成绩良好;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品学兼优,任班委(团支部)或校学生会(团委)干部一年以上;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班主任有着良好的思想和工作素质,善于在新的形式下探索和改善班主任工作,爱生乐教,循循善诱,工作受到学生、家庭及社会的普遍赞誉;班、团(队)干部热爱班集体,能主动参与集体管理,在各方面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全班同学学习风气浓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好,同时注重能力培养和全面发展;全班同学有着良好的行为习惯,团结友爱,互帮互助,集体荣誉感强,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有益的活动;班集体积极组织参与教育部门开展的各类教育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二、评选对象与名额

评选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在籍在校学生。依据各地中小学在校生数及班级数,确定全市共评出“优秀学生”512名,其中,中学251名,小学261名;中学“优秀学生干部”134名;“先进班集体”106个,其中,中学45个,小学61个(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表彰和奖励

获得“滁州市优秀学生”、“滁州市优秀学生干部”和“滁州市先进班集体”的个人和集体,市教育体育局将进行通报表彰,并对个人、单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评优评先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市直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把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二要严格把关。各地各中小学校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分配名额,自下而上组织评选推荐。名额分配原则上以中高年级为主,但不得集中在毕业班或同一学段。确定推荐名单后,必须在校内公示一周,并公布学校和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责任科室的电话号码,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并通报批评。

三要及时报送。各中小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滁州市中(小)学“优秀学生”推荐表》(附件2)、《滁州市中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3)和《滁州市中(小)学“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4)以及校内公示的照片,一并上报本地教育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评选结束后统一填写《滁州市中(小)学“优秀学生”花名册》(附件5)和《滁州市中学“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附件6)、《滁州市中(小)学“先进班集体”花名册》(附件7),并写出评选工作总结。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全部材料以正式打印文稿和电子文稿的形式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周荣祥,电话:3040066,邮箱:czsjyjzrx@163.com。

四要大力宣传。各地和市直有关学校要结合本次评选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学生群体中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使广大学生从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培育优良校风,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1. 滁州市中(小)学“优秀学生”推荐表

  2. 滁州市中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 滁州市中(小)学“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4. 滁州市中(小)学“优秀学生”花名册

  5. 滁州市中学“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

  6. 滁州市中(小)学“先进班集体”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