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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滁州市第二届 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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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滁州市第二届

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滁州市有关体育协会: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落实《滁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提升我市全民健身活动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2018年举办滁州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现将《滁州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有关参赛和赛事承办工作,确保运动会圆满成功。

为确保2020年在我市举办的全省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全部参加,我市的龙舟项目由天长市组队训练和参赛,少数民族传统项目由全椒县、定远县组队训练和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