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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教育体育局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农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76 滁州教育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农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骨干培训班的通知》(皖教秘〔2018〕32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校园长参加培训。我市涉及培训分别为:27、28期,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本次培训的学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费、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由学员回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培训合格后凭结业证书计52学时入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报名回执于5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市语委办,并负责做好学员的督训工作,所有学员不得缺席,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换人员。